捏造散布“胡斌替身”谣言者被行政拘留

据新华社报道,利用网络捏造、散布杭州“5·7”交通肇事案出庭被告人胡斌是“替身”谣言的湖北省鄂州市无业人员熊忠俊,日前被鄂州市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今年7月20日,杭州“5·7”交通肇事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湖北省鄂州市无业人员熊忠俊即于7月21日以“刘逸明”名义在网上发布了《荒唐,受审的飙车案主犯“胡斌”竟是替身》一文,造谣说:“让人吃惊的是,受审的‘胡斌’竟是一个替身,中国媒体在广传有关消息的时候,竟然都没看出来,实在是可悲。”

接着,从7月23日至8月2日,熊忠俊又在互联网上连发8篇文章,捏造各种“证据”,持续炒作“替身”谣言。
7月25日起,以“张礼礤”(音cǎ)为关键词的网络搜索量激增。网络流传说,胡斌庭审时的“替身”是一名的哥,名叫张礼礤。
尽管参与办理此案的杭州公安机关人员称这是无稽之谈,尽管西湖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坚持胡斌身份经过查证,尽管没有确凿的证据,但搜索出来的相似照片又激起了网友们新一轮的求证潮。

7月27日,杭州市西湖区法院专门作出回应:“法院确定,出庭受审的就是交通肇事犯罪致谭卓死亡的胡斌本人。”
尽管负责审判“5·7”交通肇事案的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和负责监督法律实施的检察机关先后通过媒体澄清事实,但熊忠俊继续在网上散布“替身”谣言,污蔑司法机关和媒体作假包庇。

7月31日,胡斌在监狱与媒体见面时再次解释:“我可能是发生了一些变化,发型变了,体重也有所增加。”
鄂州市公安机关查明的事实及获取的证据均表明,熊忠俊利用互联网捏造、散布“ 胡斌替身”谣言,引发网民猜疑,误导公众舆论,扰乱公共秩序,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对上述违法行为,熊忠俊供认不讳。鄂州市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之规定,于2009年8月21日对熊忠俊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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